化工厂大部分为易燃易爆场所,且为腐蚀性环境,较常规工厂有其特殊性。化工厂的照明设计好坏直接影响到生产安全、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和劳动卫生等诸多问题。
化工生产装置的设置向着联合化、露天化发展。户外露天环境有风、雨、冰、雪、日晒、沙尘和生物等影响。而且户外温差大,容易产生凝露;同时大多数化工生产装置中的反应物料介质具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强的特点,这些条件往往是同时存在的,所有这些严酷的条件,都要求化工用照明灯具在结构设计、绝缘系统、防护等级和表面处理上比普通照明灯具具有较高的抗环境影响的性能。
化工生产装置常用的照明设备有防爆、防腐型,因此,在化工生产装置的照明配电设计中,所选择的照明灯具应根据环境特征选择相适应的防爆、防腐,并满足防护等级要求的灯具。
化工厂照明方式分为一般照明、混合照明和局部照明。其适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指为照亮整个场所而设置的均匀照明,具体来讲是指室内外整个场所、大部分工作场所的照明或不适合装设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的场所的照明, 一般照明应为均匀照明。
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混合照明系指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共同组成的照明。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局部照明系指对局部工作场所所需加强照度的照明,有照明方向要求的工作面上的照明或一般照明达不到生产要求的局部工作场所的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仅装设局部照明。
化工厂照明种类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检修照明、警卫照明、障碍照明,道路照明...其中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适合于环境特征的正常照明,以便维持适当的照度水平,保证常规生产操作能够安全进行。正常照明应设置在所有室内外有人工作和活动的场所。正常照明应给每个装置区提供均匀照明;工艺控制室和电气控制室的正常照明应采用防眩光设计的照明灯具,特别注意的是要保证均匀照明,避免在控制盘和显示器(CRT)上出现阴影或光反射。
应急照明应设置于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要暂时继续工作、监视工作面、疏散人员以及出口通道安全指示等的场所。
①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例如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停止工作将造成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场所而设的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
②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所;
③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例如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④ 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但在化工装置区的照明设计中,有时很难区分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的差别,原则上在建筑物或装置的出口、楼梯、控制室、变电所和配电室、自备电站、动力站、消防控制室和火灾报警按钮处、柴油发电机房、现场就地安装的仪表盘、泵区、洗眼器附近、重要阀门或仪表处、重要的操作岗位等处,以及当正常照明故障时,出于安全原因为保证装置运行或安全停车需要的地方,应设置应急照明。
石油化工企业照明设计中,应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通过照明设计提供安全、适用和有效的照明系统,创造有利于人身安全、生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的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做到使用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修管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