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施工无策划,简陋随意 配电室前无通道 配电室门朝内开 通风窗未安装钢丝网 配电室引出电缆洞口无封堵和电缆无保护 JGJ46-2005规定: 6.1.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
6.1.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6.1.2 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6.1.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和动物进入的措施。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5 、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 、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7 、配电室围栏-末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0.075m;
9 、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表6.1.4规定;
10、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电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6.1.5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6.1.6配电柜应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1.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1.9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灭火器、砂箱、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8.2.2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Ø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当地不提倡使用) Ø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当地可以使用) Ø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建设部、地方提倡使用)
8.2.11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提倡使用漏电动作电流为1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0.2s )
1、配电室照明电源必须从总配电箱总隔离开关上端引出电缆线,保证总线带电时配电室照明可使用,防止在断电来电时光线照度不足或夜间检修时引起误操作。
2、消防水泵电源必须从总配电箱总隔离开关上端引出电缆线,保证发生消防火灾时,切断电源时,消防水泵可以启动使用。